依据教育部、安徽省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和会议精神,结合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办法
(一)复试形式
线下复试。
(二)复试时间
3月27日-28日,每天上午8:30开始,下午2:00开始。
3月27日: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会计学、公共管理。
3月28日:会计(专业学位)、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
每位考生的具体复试时间将在复试当天通知。
(三)复试地点
屯溪路校区斛兵礼堂南50米,管理学院一号楼,具体分组及教室张贴在一楼公告栏。
(四)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按照“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提前准备事项的通知”在3月24日中午12:00之前将资格审查材料发送至邮箱bsdglwgy@hfut.edu.cn;复试当天上午8:00前完成如下核验:初试准考证原件、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应届本科生验学生证原件,需完整注册),同时收取如下资料:考生在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学生证复印件)、本科阶段各类重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复试费缴费凭证复印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退役大学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进行现场核验。
验证合格的考生由验证人员在初试准考证上签名后方可参加复试。
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复试。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学院将对其资格审查材料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对于未进行资格审查放弃复试考生,学院将进行确认并记录。
(五)复试程序
1.学院提前60分钟通知考生具体复试时间段。
2.按复试次序,提前10分钟通知考生做好准备,核验考生身份,进行人证、人像核查。
3.考生准备、核查结束,通知考生进入指定考场开始面试。
(六)复试内容(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1.综合面试(满分100分)
(1)考生自我介绍,时间3分钟。主要介绍大学阶段专业学习、外语学习、主要获奖、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情况。
(2)考生抽取试题回答。试题涉及的专业知识主要为本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前沿发展等方面,试题一般为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3)专家提问。专家针对考生自我介绍、回答问题进行提问,考生回答。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50分)
(1)考生抽取试题回答。试题为与大学生专业学习、实践活动、科学研究、社会活动相关的一般性问题。
(2)专家提问。专家围绕学习、科研、创新等方面进行提问,考生回答。
3.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会计硕士、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加试思想政治理论。
考试形式为考生抽取试题回答。重点考察:《习近平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七)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生复试成绩=考生综合面试成绩+考生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
(八)复试要求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考生凭准考证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主动配合接受身份核查,所有考生均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三、体检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四、录取办法
(一)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办法
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各学科(专业)拟录取名单。
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成绩折合百分制×70% +考生复试成绩折合百分制×30%。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统考课程成绩加和排序。会计硕士、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考生总成绩相同且初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成绩排序。
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调剂考生录取办法
调剂录取办法与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办法相同。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办法
按照《合肥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五、监督复议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复议,学院将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学院的处理不服,可向学校研究生院、监察处提出申诉。
复议联系电话:0551-62904889;联系邮箱:glxyjw@hfut.edu.cn。
六、缴费
(一)缴费标准:参加复试考生均应缴纳加试费,非同等学力考生标准为每人80元,同等学力考生每人为120元。
(二)交费方式:登录合肥工业大学网站→选择机构设置→选择组织机构→进入财务处网站→选择缴费平台。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可使用开通快捷支付的银行卡进行支付。交费开通时间3月22日上午9:00。
(三)注意事项:请考生交费前,核实自己手机联系方式是否正确,以便将交费成功后的电子发票信息发送到考生手机上。缴费次日,可登录缴费网站打印电子缴费凭证。
七、其他事项
(一)学院党委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发出《调档函》及《思想政治表现调查表》(其中定向考生不发《调档函》,只发《思想政治表现调查表》),由单位填写完毕后连同考生人事档案一并(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毕业后)寄到学院指定地点。
(二)录取方式为定向的考生在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否则不予录取,协议书可从研究生招生网自行下载打印。
(三)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51-62902705
联系人:杨老师
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