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的工作安排,9月28日,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下称推免生)接收录取工作将通过教育部网上“推免服务系统”全面启动。为做好我院2017年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结构及职责
学院成立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学院成立6个专业复试小组。各专业复试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组长1人,组员4人或4人以上,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具有副教授职称以上人员担任,另安排记录员1人。专业复试小组全面负责本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测试工作(进行面试复试,评定成绩,提出是否录取的初步意见等)。
二、各专业推免生招收规模
各专业(或一级学科)接收推免生数不超过本专业招生总数的50%(工程管理和工程硕士中项目管理领域不接收推免生)。各专业(或一级学科)推免生拟接收人数上限如下: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类型 | 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上限 |
087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学术型 | 43 |
120200 | 工商管理 | 学术型 | 33(其中会计学方向10人) |
085240 | 物流工程 | 专业学位 | 5 |
125300 | 会计 | 专业学位 | 15 |
三、推免生复试资格遴选条件
根据管理学院各专业免试研究生的申请情况,学院在满足下列条件的申请人中,考虑综合素质,择优选择申请人进入复试环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其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所在院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在学期间,申请人在各级各类科技竞赛中获奖或有论文发表、有科技发明专利等情况的,优先录取。
四、复试形式与考核内容
(1)复试形式
对所有推免生的复试统一采取专业综合面试(满分值为100分)进行。复试结束后,按考生专业综合面试成绩确定本专业的拟录取名单。
(2)专业综合面试考核内容
1.掌握基础知识、基础理论情况;2.掌握专业知识情况;3.对本学科专业前沿知识、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4.对所学专业的认识(含敬业精神);5.思维与反映能力(含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6.英语水平等。
五、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流程
时间节点 | 工作内容 |
9月25日 | 将本院复试实施办法和各专业推免生首次复试安排交送校招生办公室备案,同时在本院网页上对社会公布。 |
9月28日~10月17日 | 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及时查看推免生报考情况,及时向符合招收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提醒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须在24小时之内登陆“推免服务系统”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
9月30日~10月17日 | 拟安排1-2次复试。第一次复试时间定于9月30日上午,并根据该次复试情况决定是否开展第二次复试。 |
9月30日~10月17日 | 分批将待录取推免生名单以《各专业招收推免生复试结果汇总表》格式上报学校招生办公室。经学校确定待录取名单后,由招生办公室统一在“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学院将及时提醒同意待录取的考生按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及时完成接受待录取程序。 |
10月20日 | 全校推免生接收录取工作结束。能够及时完成接受待录取程序的考生,将被作为拟录取推荐免试生,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对社会公示。 |
六、其他
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合肥工业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和《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实施意见》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