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安徽省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和会议精神,结合我院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办法
(一)复试形式
学院复试组织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对所有推免生的复试统一采取专业综合面试(满分值为100分)进行。
(二)复试时间
9月30日下午14:30开始。
(三)复试资格审查
鉴于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学院对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将通过审核考生提交的电子版复试材料的形式进行。考生须按要求通过指定方式上传下列证件扫描件或照片(具体上传时间和上传方式后期统一通知):
1、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
3、英语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复试。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学院将对其资格审查材料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对于未进行资格审查放弃复试考生,学院将进行确认并记录。
(四)复试内容
1.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专家用英语进行提问,学生用英语回答。
2. 学生自我介绍(中文)。主要介绍大学阶段专业学习、主要获奖、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情况。
3. 专家提问(中文)。专家针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提问,学生回答回答。
专业综合面试考核内容:1.掌握基础知识、基础理论情况;2.掌握专业知识情况;3.对本学科专业前沿知识、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4.对所学专业的认识(含敬业精神);5.思维与反映能力(含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6.英语水平等。
(五)网络远程复试要求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 考生凭身份证参加复试,主动配合接受身份核查。
2. 面试系统:采用腾讯会议作为面试系统。
3.设备配置基础要求:电脑1台和手机1部,用于复试,另准备一部电话,用于应急联系。建议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面试,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是普通台式PC电脑,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可正常进行语言、视频通话功能。笔记本电脑请提前充好电,或直接插上电源使用。考生应配备有线网络、无线网络、4G/5G网络的两个以上,并检查网络是否畅通,建议考生电脑通过连接有线网络参与面试,尽量不要使用多人共享的无线网络,以防面试过程中断网。提前将无关电脑程序全部关闭,特别是微信、QQ等易弹出窗口的软件。手机为智能机、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
4. 复试环境要求:考生需要选择安静、整洁、明亮、通风良好、网络畅通、手机信号良好、独立无干扰的场所进行复试。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复试前请考生做好相关检查工作,保证环境符合考场要求。
5. 设备摆放要求:网络远程面试主设备,需要正向面对考生,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正对考生。复试过程中,要求视频中考生双手和头部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
6. 个人仪表要求:复试过程中,将实时采集考生图像信息,要求考生复试时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耳机、墨镜、帽子、头饰、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耳朵、面部,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
7. 复试过程中,连接登录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
8. 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9. 考生应按规定时间提交本人资格审查材料和复试补充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网络面试设备及平台测试,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复试要求。
三、体检
在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障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避免考生到医院、体检中心等人员密集高危险地点聚集,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四、录取办法
按考生综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各学科(专业)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监督复议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复议,学院将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学院的处理不服,可向学校研究生院、监察处提出申诉。
复议联系电话:0551-62904889;联系邮箱:glxyjw@hfut.edu.cn。
六、其他事项
(一)学院党委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发出《调档函》及《思想政治表现调查表》,由所在学校填写完毕后在考生毕业后连同考生人事档案一并寄到学院指定地点(具体等待后续通知)。
(二)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人:惠老师联系电话:0551-62904976
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