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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8年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9-26  来源:超级管理员   查看次数:
 

各学院(系、部):
    举办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是我校加强青年教师培养的一项重要制度,按照《合肥工业大学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实施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将在近期开展2008年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基本功比赛的指导思想和组织
    举办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旨在提高我校青年教师的教学技能,通过比赛过程中的观摩、相互交流、学习和专家点评指导,进一步激发青年教师教学工作热情,不断提升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并配合学校特色专业、精品课程等质量工程建设,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的整体提高。
    比赛由人事处、教务处和校工会共同组织实施。
    二、总体工作安排
    教学基本功比赛分预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1、预赛:本学期第4-8周(9月26日-10月26日)为各学院(系、部)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预赛阶段,由各学院(系、部)负责组织实施。
    各学院(系、部)应本着锻炼培养青年教师、鼓励先进的精神,认真组织本单位青年教师参加预赛,学校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专任教师必须参加预赛。各学院(系、部)的预赛工作安排计划请于10月9日前送人事处师资科。
    学院(系、部)要成立专家评比小组进行评选,通过审查教案、听课、点评等方式,遴选出参加学校复赛的人选,并填写《合肥工业大学2008年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复赛报名表》,同时附推荐人选的相关课程教学日历、一门参赛课程完整教案原件或复印件,于10月31日前送人事处师资科。
    各学院(部)在报送复赛人员名单时,须一并将预赛组织完整的记录材料(包括预赛工作小结、评比专家名单、预赛参赛人员名单、所有参赛青年教师的《2008年合肥工业大学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评分表》等)送人事处师资科。未参加预赛(包括未按学校要求组织预赛的单位)的教师一律不能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赛和决赛。
    2、复赛和决赛:复赛时间暂定于11月中旬举行,比赛地点和程序等届时另行通知。
    复赛的参赛内容根据参赛教案,由专家委员会提前三天指定并通知参赛人。
    复赛产生前十名选手参加决赛,决赛的参赛内容由参赛选手在参赛课程中自行选定,但内容不得与复赛重复。
    决赛将产生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和三等奖3名,并设单位组织优秀奖3名。
    预赛、复赛和决赛均采用参赛人员讲课45分钟、专家评点10分钟的方式进行。
    本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的复赛、决赛阶段,要求2006年7月以后进校的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必须现场观摩比赛。学院(系、部)应积极做好相应的组织工作,各学院(系、部)青年教师参加观摩比赛的组织情况是本次比赛评选单位组织优秀奖的依据之一,同时也是学校对各学院(系、部)聘期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体系的内容之一,望各学院(系、部)领导予以高度重视。
    三、参赛人选条件和名额分配
    参赛人选条件: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一学年及以上的本科生教学工作经验且系统地承担过一门课程讲授任务的青年教师。鼓励以双语教学的授课方式参加比赛。在历届校级比赛中获得过一、二等奖的人员,不再参加本次比赛。各学院(系、部)推荐的参加复赛的人员,不得无故放弃复赛和决赛。
    本次讲课比赛复赛的名额分配如下:
    仪器科学与光电工程学院1人,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2人,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1人,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2人,计算机与信息学院2人,化学工程学院1人,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2人,建筑与艺术学院1人,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1人,管理学院2人,数学系2人,应用物理系2人,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1人,人文经济学院2人,外国语言学院3人,体育部1人,共计26人。
    名额分配数以各单位35周岁及以下青年教师数为参考依据。
    四、评比办法
    坚持公正、公平、客观、全面的基本原则,综合评价参赛教师的教学基本功。具体评分内容和标准见《合肥工业大学2008年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评分参考表》。
    五、奖励
    学校给予比赛优胜者获奖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获奖结果将作为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任、优先推荐进修、访学等的重要参考。
    联系人:吴晓平,电话:2901085,E-mail:hgdwuxp@126.com
人事处  教务处  工会
2008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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