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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学校工会通知:关于在工会会员中开展互助互济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5-13  来源:超级管理员   查看次数:
 

各部门工会;    
    按照省教育工会的要求,在继续做好职工合作互助保障的同时,省教育工会在全省高校附院中开展教工互助互济救助活动。他的宗旨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改革,以教工为本,更好地维护教职工的基本经济利益,在教职工中开展互助互济活动,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开展与教工意外伤害有关的救助活动。校工会经过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参加此项活动,并一次办理三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我校在职教职工(包括合同制职工和返聘人员)均可参加,填写报名表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今年新参加互助会的每人一次性交纳十元会费,由省教育工会和校工会各承担五元(个人不承担)。互助费每年十元,一次性缴纳三年保费(三十元),校工会补助十五元,个人缴纳十五元,如果不愿意缴费视为放弃。三年期限内退休的继续有效。 
    三、互助费交由省教育工会统一管理、使用。主要用于救助因受到意外伤害的互助会会员,对患重病互助会会员给予一定数额的慰问。救助的标准将参照原教工互助保险的标准。   
    四、凡参加互助会的会员在参加时段内(三年)受到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使会员身体遭受剧烈伤害的客观事件发生时,突然患有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搭桥术、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重要器官移植、颅内原发肿瘤手术、白血病、截瘫、脑溢血九种疾病,以及因病死亡者将给予一定数额资金的慰问。(同一种病多次住院治疗只慰问一次)。须在三天内(节假日顺延)向校工会报案,电话号码(2901063)校工会及时报省教育工会,过期不予办理。一般碰破皮、扭伤等轻伤者不予救助。 
    五、受到意外伤害的会员,要在县级以上医院就诊、治疗,办理救助金时必须交县级以上医院门诊、住院、出院病历以及(x光片、ct片)诊断书复印件(并附病历封页)填写“安徽省教育工会职工互助互济会意外伤害救助或重病慰问金申请表”,以及本人一寸照片,交由校工会负责办理。 
    这项活动是校工会为教职工办的一件事实、好事,他充分体现社会和谐,工会的温暖,也是“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体现。是省教育工会在建设模范教工之家(小家)的一项内容。请各部门工会认真传达通知精神,动员和组织广大工会会员积极参加。 
    请各部门工会将参加人员填表登记后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在6月10日前送校工会,过期视为放弃参加,不再办理。 
    表格下载(校工会网页): 
    
http://www1.hfut.edu.cn/organ/pgonghui/MyWebs/bgxz/bgxz.htm 

           
中国教育工会合肥工业大学委员会 
            2009年5月11日
 
备注:管理学院的老师如想参加,请填表登记后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在6月8日前送管理学实验室倪辉处,过期视为放弃参加,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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