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展中国特色研究生教育,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国家自2012年起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教育部财务司《关于下达2013年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及预算的通知》以及《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现就管理学院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二、申请条件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定向、委培、MBA\MPA、在职研究生不参加评选, 攻读硕士、博士学位超过规定学制学习年限的研究生不参加评选,学习年限虽超过但列入学校优秀博士论文培育计划的延期毕业博士生可申请评选)。
为进一步激励硕士研究生夯实理论基础,埋头科学研究,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范围向高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倾斜(以三年级为主),基本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三、评审流程
1、学生申请:学生填写《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课程成绩由研究生自行提供,
学院进行审核。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生应在上一学年内无课程补考。申请学生所提供材料应为2013年9月1日前刊出成果,上一年已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生再次提出申请,其申请材料为获奖后至2013年9月1日之间刊出成果。
2、导师排序及研究所审核:以研究所为单位,由所有导师参加,按《合肥工业
大学管理学院国家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规定对本所参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
定的学生进行测评并按导师给出完全排序,并报研究所审核备案。
3、专家组评定科研水平并给出测评结果。评定办法:按组组织申请人答辩,陈
述时间10分钟,提问时间5分钟,专家组根据学生答辩情况,并结合导师排序
评定其得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评审组根据《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规定,确定国家奖学金评选结果。
5、评定结果公示。
6、评定结果上报。
四、材料报送
各班应报送的材料有:《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含博士生证明材料;硕士生证明材料由学院留存)、《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时间节点:请各班统一将申请材料纸质版于2013年9月27日(周四)上午9:00之前送至管理学院2号楼2414办公室;电子版统一发到373331246@qq.com。
填表要求:《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规范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材料报送注意事项》填写,同时获奖情况请附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发表情况请附论文收录通知单或已刊出复印件。
五、备注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行等额评选。各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获奖名单,由院评审委员会按学校下达指标(等额指标)初步评审后上报学校审定。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行差额评选。各学院评审委员会按学校下达指标(差额指标),对本学院博士研究生的申请开展初步评审工作,并将评审结果排序上报学校后实施差额评选。
2013年各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
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doc
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材料报送注意事项.doc
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doc
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