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新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转:关于2014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3-24  来源:超级管理员   查看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14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放假及教学调整安排
    4月5日-7日放假,共3天。4月7日(星期一)原安排的教学活动取消,需要补课的教师,请与学生注册中心联系。
    二、交通班车安排
    4月5日至7日屯溪路校区、六安路校区至翡翠湖校区交通班车安排如下:
    7:20  屯溪路校区--翡翠湖校区      一辆大客
          六安路校区--翡翠湖校区      一辆大客
    8:20  翡翠湖校区--六安路校区、屯溪路校区一辆大客
    17:00 翡翠湖校区--屯溪路校区      一辆大客
         翡翠湖校区--六安路校区      一辆大客
    7:50  六安路校区--屯溪路校区,11:50返回 一辆大客
    13:50 六安路校区--屯溪路校区,17:20返回 一辆大客
    4月6、7日增发:
    22:15 翡翠湖校区--六安路校区--屯溪路校区一辆面包
    三、作息时间及交通班车运行时间调整
   (一)作息时间调整
    1、自4月8日起,屯溪路校区教学时间安排按2013-2014学年校历中“4月7日—7月20日”的作息时间执行,上午8:00开始上课,下午14:30开始上课;屯溪路校区、六安路校区机关工作时间上午不变,下午作息时间调整为14:30—18:00。
    2、翡翠湖校区教学、机关工作时间作息时间不变。
   (二)交通班车运行时间调整
    自4月8日起,屯溪路校区、六安路校区之间交通班车运行时间,上午不变,下午顺延半小时;屯溪路校区、六安路校区往返翡翠湖校区的交通班车运行时间不变。
    四、几点要求
    1、各学院和学生管理部门要在“清明节”前对学生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加强专业实习、毕业生就业和学生活动的安全管理,切实做好假期学生的管理工作。
    2、保卫办公室和有关单位要对安全工作进行周密安排,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后勤服务单位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水、电、气供应等保障工作。
    3、清明节期间,教职工外出扫墓要注意防火和交通安全。各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宣城校区放假通知及作息时间安排由宣城校区管委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请各单位将值班安排表于4月4日(星期五)前将值班表电子版分别发送到党政办公室和保卫办公室邮箱。
    党政办公室邮箱:hfutdzb@hfut.edu.cn
    保卫办公室邮箱:thl@hfut.edu.cn
    特此通知。
 
                                           校务部
                          2014年3月21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4年教师公派出国研修人员遴选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百篇优秀管理案例”评选的通知-发布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