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14级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为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进取、刻苦钻研、全面发展,根据《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合工大政发〔2014〕143号)、《关于做好2014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附件一)文件精神,现将管理学院2014级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管理学院2014级拟录取的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符合《合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附件二)所规定的基本条件;
2.符合学院制定的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的实施细则。
三、等级标准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一等、二等、三等三个等级,各等级奖励额度见下表。
| 等级 | 金额(万元/人/年) |
学业奖学金 | 一等 | 1.2 |
二等 | 1 |
三等 | 0.8 |
四、时间安排
1.符合条件的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填写《管理学院2014级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三),于2014年4月14日前将纸质版交至管理学院1210办公室,电子版发送373331246@qq.com,外地的同学请将纸质版通过EMS快递,接收地址为:包河区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谢媛媛老师收(注:为节省费用,外地同一学校多名同学请尽量将纸质版一并寄送过来),联系电话:0551—2902303。
2.2014年4月17日前,由学院奖学金评定专家组评定,经公示后报学生工作部批准。
五、要求和说明
1.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等为成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2.学位严格按照下达的分配名额,进行一等、二等、三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
3.学业奖学金获得者应承担助管、助教、助研工作,如不按规定承担相应工作,将酌情追回所获得的学业奖学金,且在下一学年度不得申请学业奖学金。
4.对于保留学籍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学年按当年参加复试时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执行,第二学年开始随所在年级评选学业奖学金。
5.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是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引导研究生全面发展,营造良好学风、校风的一项重要举措。
6.本通知适用于拟录取的2014级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
管理学院研究生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年4月9日
附件一:关于做好2014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二:合肥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doc
附件三:管理学院2014级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