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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公派出国研修人员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30  来源:超级管理员   查看次数:
 

    请我院预申报的老师于2015年4月2日下午5点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管理楼1102室。电话:0551-62901486 E-mail:fanju@hfut.edu.cn

 

关于做好2015年公派出国研修人员遴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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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2015年4月份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遴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项目、类别及资助期限

(一)选派项目:

1、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该项目由留学基金委和我校1:1配套资助,申请教师材料提交学校后,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人员报送基金委审核,审核通过后公布录取名单。项目具体要求网址:

http://www.csc.edu.cn/Chuguo/a8b0ccc120e24fd4836dba0c8320f553.shtml

2、学校公派项目

该项目由学校全额资助,申请教师材料提交学校后,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后直接派出。

(二)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资助期限为6-12个月;

二、选派人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学校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

2、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和具有良好发展态势学科、创新团队、科研基地、国家或省级重点学科和专业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并在所在学科方向上有较好的学术积累。

3、在我校工作满一年及以上(2014年4月以前来校),教学科研工作量饱满,且业绩较为突出。

4、近五年没有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和学校公派出国,近两年没有享受过学校派出国内访问学者资助。

(二)外语、科研条件

1、申请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必须在申请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中规定的合格标准之一。

①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②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③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④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

⑤其他的条件具体见基金委网站要求http://www.csc.edu.cn/Chuguo/1a6f197c3a4c4752b36ae8f8b56a0ec4.shtml

(2)申请者须目前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人员。

(3)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邀请函须明确在外研修专业方向,该方向应与承担项目(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

2、申请学校公派项目人员要求:

(1)达到学校公派资助出国留学英语(PETS-5)的合格标准为笔试总分52分(含)以上者可直接派出,按照学校的标准全额资助旅费和生活费;PETS-5成绩未达到52分但达到45分(含)以上者,申请获批后,学校根据成绩资助部分生活费。没有参加过PETS-5考试无成绩者,不得申请。

(2)申请者须目前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人员。

(3)有意向性的访学进修高校邀请函。

国家和学校公派均规定获批资助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为一年,如届时不能派出,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并不予办理延期,因此,要求申报及遴选入选者均必须能按期派出。

(三)年龄、学历及职称条件

1、访问学者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岁(1970年4月20日后出生)。原则上具有博士学位(承担公共基础课教学或英语专业教师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为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2、博士后

博士后研究申请人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2012年4月20日后毕业)。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岁(1975年4月20日后出生)且为副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正在国内博士后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不能申请。

三、申请、遴选、派出管理

1、个人申请

申请人登陆国家留学基金网站,浏览《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http://www.csc.edu.cn/Chuguo/56fd44852e854cb1a4ff6f2294c498bd.shtml),选择符合申报条件的国家公派项目,或选择学校公派。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2015年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留学报名表》(附件一)。

2、单位选拔推荐

各单位应根据教学、科研、学科学位建设及骨干教师培养等实际工作的需要,结合本单位教师进修学习工作计划安排,择优、排序推荐在教学科研工作中表现优良、业绩积累好且具有发展潜力的教师,提交《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报名排序表》(附件二)。

3、学校遴选推荐。

学校根据单位排序意见,遴选、推荐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和学校公派留学人选。

4、派出管理

教师派出后的具体管理办法按《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国内高水平大学(院、所)访学进修实施办法》执行。派出人员访学结束后,学校将组织专场汇报会,结合派出人员的研修计划对派出人员的访学成果进行考核。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宣传和组织申报工作,并于4月7日前将《2015年合肥工业大学教师公派出国留学报名表》和《201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报名排序表》的纸质及电子版报送师资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62901085, E-mail:szb@hfut.edu.cn

校务部师资管理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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