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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0-01-02  来源:杨继盛   查看次数:
 

一、资格审核

学院成立至少由3名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对照学校报名基本条件,依据考生报名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能参加学院综合考核。

二、综合考核

学院成立至少由5名专家组成的综合考核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选拔。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水平、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合作精神、身体状况以及外语听、说、读能力等方面。综合考核主要以面试方式进行,辅以个性心理特征测试。

1.形式:面试由专家组对考生逐一考核;个性心理特征测试为上机考核。

2.内容:

1)申请者介绍个人简历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

2)专家组专家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及申请者个人情况,通过口头提问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

3.考核时间预计安排在1月份,具体安排将在公布资格审核通过名单时统一发布。

三、录取工作

综合考生考核结果,在招生指标范围内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监督机制

本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负责对博士生招生录取过程实施全程监督。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62901942        监督电话:0551-62901400

 

 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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