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新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管理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生考核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0-12-07  来源:闫晓星   查看次数: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通知”的有关精神,制定以下细则。

一、材料审核

学院成立材料审核小组,对照学校报名基本条件,依据考生报名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确认,材料审核通过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方能参加学院综合考核。

二、综合考核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选拔。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水平、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合作精神、身体状况以及外语听、说、读能力等方面。综合考核主要以面试方式进行,考核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

1.形式:由专家组对考生逐一考核。每人不少于20分钟;

2.内容:

1)申请者介绍个人简历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

2)专家组专家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及申请者个人情况,通过口头提问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

3)具体考核时间将在公布材料审核通过考生名单时统一发布。

三、录取工作

综合考生考核结果,在招生指标范围内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监督机制

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博士生招生录取过程实施全程监督。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62901942       

监督电话:0551-62901400

                                  2020 年 12月 07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0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管理学院2021年申请硕博连读、考核制学术博士研究生报送申请材料的说明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