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精神,根据《合肥工业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暂行办法》(合工大政发〔2017〕89号),制订本规则。
一、基本原则
1.申请转专业的同学必须满足《合肥工业大学本科生校内转专业暂行办法》中的基本条件和相关规定。
2.转专业工作本着公开、公平与公正的原则进行,相关管理人员、教师与学生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程序。
3.学院根据教学资源实际情况,确定各专业每年可接收转入学生的计划数,转入转出后原则上每个自然班不超过50人。
4.学生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胜任拟转入专业的学习。
5.学院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请转入的学生组织考核,择优录取。
二、工作程序
1. 学院成立专门的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小组。
2. 校内转专业工作小组组织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考核分为心理测试、笔试和面试三个环节。
3. 笔试重点考核学生专业基础素质,主要包括高等数学和英语;面试的内容包括考察学生对拟转入领域的涉猎和了解、专业基础和综合素质以及已修课程学习情况等。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
4. 拟转入学生的综合考核结果由笔试和面试加权确定(笔试40%,面试60%),并进行公示。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转入。
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二〇二零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