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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资产清查(自查、认领)的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10  来源:杨继盛   查看次数: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理清资产基础数据,以适应新的会计制度改革,依据《合肥工业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合工大政发〔2018107号)、《合肥工业大学2018年资产盘点工作方案》(合工大政发〔2018108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学院决定,在暑期前已经完成部分资产清查工作的的基础上,2018813日始至818日止,全院每一位教职员工在个人信息门户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对本人名下资产进行自查、认领。对于“账实相符”但无标签的的固定资产须粘贴固定资产标签(使用人可以去学校国资资产管理办公室打印后自行粘贴),“有账无物”的资产须逐项说明原因并上报学校资产管理办公室,“有物无账”的资产上报至学院资产管理员处。

资产清查(自查、认领)的操作程序请参考资产清查操作手册(详见附件一)。资产清查过程中相关问题请咨询学院资产管理员倪辉老师,联系电话:62901491

  

                                                   管理学院

 2018811

 

附件一 资产清查操作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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