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院新闻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教职工、学生集体户户籍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9-04  来源:杨继盛   查看次数: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户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最重要的法律证件之一。根据《安徽省大中专、职业技术院校户口政策》的要求,毕业生应在毕业当年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超过两年未迁出的,户口将被锁定(领取结婚证、补(换)领居民身份证、新生儿出生申报及出国签证等手续均无法办理)。近期,合肥市户籍管理部门将对我校集体户进行清理,部分教工(特别是毕业留校)属于此次户籍清理范围,请教工和毕业生查看《集体户清理名单》(见附件),并于2017930日之前办理户籍迁移手续,逾期未办理迁移手续的户籍将被合肥市户籍管理部门锁定。

   户籍迁移咨询电话:

   1、包河区户政中心户籍窗口:63357393

   地址:包河区马鞍山路与繁华大道交口(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政府户政中心

   2、校保卫办综合服务大厅:62901161

   地址:行政三号楼一楼

 

校务部保卫办公室

201791

 

附件:集体户清理名单

 

 

上一条:管理学院转专业选拔测试的通知
下一条:管理学院转专业选拔测试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