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度博导、硕导资格遴选的通知
各系、所:
“合肥工业大学关于2016年度增选博导、硕导工作的通知”已公布在校园网和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网页上,根据文件精神,我院此项工作安排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专职博导、硕导申请者除符合年龄、职称等基本条件外,其科研、学术成果是在2013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期间取得且合肥工业大学为署名单位。
二、 专职博导、硕导申请者的学术论文(含检索证明)、专著、专利、获奖证书、科研工作量等材料齐全、完整,并在材料中注明复核申请资格某条的条件。
三、 专职硕导申请者应已在管理学院从事一定时间的教学科研工作。
四、 兼职硕导申请者,应适用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来自于大中型企业或科研院所,并与我院已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能为联合指导的研究生提供必要的科研或实践条件。
五、 申请材料请于12月8日前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管理学院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