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合肥工业大学2026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通知》《关于从在读硕士研究生中遴选2026年硕博连读生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26年“申请-考核”制与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实施细则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综合考核工作,负责领导学院“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生招生各项工作。
(二)学院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学院“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生招生各项工作。
(三)学院成立“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生招生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综合考核工作,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相关学科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人员组成。
二、选拔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三、资格审核
学院对照学校规定的申请条件,依据考生报名材料,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能参加学院综合考核。
四、综合考核
学院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水平、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合作精神、身体状况以及外语听、说、读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的形式与内容如下:
(一)形式:以面试方式进行,由专家组对考生逐一考核。
(二)内容:
1. 考生介绍个人简历及已取得的科研成果。
2. 由专家组专家提问,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掌握、表达交流能力与综合能力应用。
3. 专家组通过查阅报名材料,综合该生面试情况,给出考核成绩(百分制)和评语。
五、录取工作
(一)招生指标分配原则:学院将学校下达指标按招生导师合理分配。
(二)拟录取原则:综合考生考核结果,在招生指标范围内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监督机制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博士生招生录取过程实施全程监督。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51-62902705(陶老师)
管理学院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