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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管理学院“师生情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4-13  来源:   查看次数:

各年级

管理学院“师生情奖学金”资金来源于管理学院“师生情奖学金”基金,旨在表彰和奖励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志愿服务以及科技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社会培养德才兼备、能力卓越、自觉服务国家的信息时代的领导者和管理精英。根据管理学院“师生情奖学金”评审细则,现将2026年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管理学院在校本科生

二、参评条件

管理学院“师生情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受过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刻苦努力,原则上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不低于专业前50%,且必修课成绩无不及格记录。

备注:成绩及成果的取得以当次参评有效时段为准。

(一)“管理学子”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与思想素质,富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拥有健康的心理品质与健全的人格;

2.热爱学习,积极进取,刻苦努力,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业成绩优异,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不低于专业前10%;

3.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积极参加各类创新竞赛及创新项目,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获得省级及以上创新类竞赛奖励,或主持省级及以上创新类项目,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相关奖项或项目须注明个人排序,例如排序第一:1/5);

4.热心志愿服务与公益活动,截至申请时,累计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100小时(以第二课堂成绩单记录为准);

5.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类文化、体育、艺术、劳动、社会实践等活动,主动参与学生社团或学生组织,注重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与能力,并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

(二)“厚德”奖学金的申报条件

1.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乐于助人,团结同学,尊敬师长,谦逊礼让;

2.具有较强集体主义观念,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3.积极参与各类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如有献血、捐助等经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4.在校就读期间,在助人为乐、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见义勇为等某一方面事迹典型突出,能起到榜样示范作用。如事迹被公众媒体报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笃学”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在评选期内学业成绩优异,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位于专业前5%,或上学年获得一等奖学金,且所有必修课单科成绩均不低于80分;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勤奋,学风严谨;

3.知识面较广,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考取与专业相关的资格或技能证书;

4.在学习上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且在学院和班级学风建设中发挥朋辈“传、帮、带”示范作用突出。

(四)“崇实”奖学金的申报条件

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态度认真、踏实刻苦、努力进取,平均学分绩点(GPA)排名不低于专业前20%,或曾获得三等及以上(含三等)奖学金一次;

满足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一项:

①思想素质良好,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积极践行志愿服务精神,每学期累计志愿服务时间达40小时以上,且志愿服务活动在校内外具有一定影响;或长期坚持组织社会志愿服务活动,并取得良好成效;

②实践能力突出,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所提交的调查报告、照片视频等成果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被评为校级及以上先进个人/团队;或积极组织和参与其他社会实践活动,产生一定社会效益;

③积极参加社会实习,实习经历丰富,工作表现优异,获得实习单位肯定;或积极进行创业实践,并取得一定创业成果。

(五)“尚新”奖学金的申报条件

1.基础理论扎实,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知识迁移应用能力;

2.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积极参加科学研究、科技竞赛等各类科技活动;

3.满足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一项:

①参加国际、国家、省级等各类科技创新竞赛,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或校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相关奖项或项目须注明个人排序,如排序第一:1/5);

②积极申报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并获立项,且为国家级项目前五位申报人之一、省级项目前三位申报人之一,或校级项目的第一申报人(相关奖项或项目须注明个人排序,如排序第一:1/5);

③在评选年度内,以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公开发表一篇及以上学术论文,且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④专利、软著等经评审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条件。

三、奖励标准

“师生情奖学金”设综合奖1个:“管理学子”奖学金;单项奖4个,分别为“厚德”奖学金、“笃学”奖学金、“崇实”奖学金、“尚新”奖学金。

“管理学子”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0元;“厚德”奖学金、“笃学”奖学金、“崇实”奖学金、“尚新”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5000元。

原则上,“管理学子奖”只针对学院大四本科生进行评审,特别优秀的低年级学生也可以申报;学生可同时申报综合奖或某一单项奖(须对申报奖项进行排序),但不能重复获评。同等情况下,优先奖励未获过“师生情奖学金”的同学。一般各奖项三至五人,部分奖项若没有合适的候选人也可不评。

四、申请审批程序

1.个人申请:4月13日—4月18日,符合“师生情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师生情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一)和其它相关材料(个人第一课堂成绩单、第二课堂成绩单、相关证明或获奖证书复印件)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2.班级、年级评议:4月18日—4月24日,年级和班级成立评议小组对学生的表现做出如实客观的评价,并由年级评议小组做出初步的资格审查,填写推荐理由,4月24日将《管理学院“师生情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一)和《管理学院“师生情奖学金”申请学生汇总表》(附件二)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上报学院;

3.评审:

初评:4月29日,“师生情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书面审查会评并排序,按1:1.2的名额确定复选名单;

复评:5月8日,入围复评的同学进行答辩。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们的条件及表现情况,进行评审;

终评:5月13日,将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报“师生情奖学金”基金会会议审定,确定最后获奖名单;

4.学院公示:5月14日—5月20日,将获奖结果在学院内进行公示;

5.颁奖表彰:举行管理学院“师生情奖学金”颁奖典礼,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2026年4月13日

附件【附件一:管理学院“师生情奖学金”学生申请审批表-2026.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二:管理学院“师生情奖学金”学生申请汇总表-2026.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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