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工作,根据学院招生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为规范学院2027年接收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严格落实公平、公正、公开、择优招生工作原则,压实招生工作责任,规范招生工作行为,防范招生工作风险,切实提升推免生人才选拔质量。
二、组织领导
(一)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本单位接收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
(二)工作监督小组
学院成立接收推免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本单位接收推免生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三)工作专家组
1.材料审核专家组。原则上按学院(或学科专业)成立,成员每组不少于3人,负责考生申请材料的审核工作。
2.面试专家组。原则上按学院(或学科专业)成立,成员每组一般不少于5人,负责复试考核工作。
三、接收条件、接收专业及招生计划
(一)接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其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所在院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接收专业
学院可接收应届本科生报考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各一级学科博士点、专业学位博士点可接收直博生。
(三)招生计划
学院接收硕士推免试生计划见下表,申请直博生的考生请联系拟报考导师。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接收推免生人数 |
1 |
120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87 |
2 |
120200 |
工商管理学 |
35 |
3 |
120201 |
会计学 |
19 |
四、申请与选拔考核
(一)获得推免生资格的本科毕业生确定拟申请的专业后,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
(二)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要求的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在“推免服务系统”上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三)同意参加本校复试的考生,学院将及时通知其复试的具体安排,并组织复试。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四)对于通过复试,拟接收的考生,各学院将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按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及时完成接受待录取程序,否则学院有权取消待录取通知。
(五)能够及时完成接受待录取程序的考生,将被作为拟录取推免生,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统一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名单上传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备案的推免生取得推免录取资格。
(六)体检
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拟录取考生须参加学校开学时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五、材料要求
复试时,考生需按要求交验以下材料(已经在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提交材料的考生可不提交):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生证扫描件;
2.外语水平证明或外语资格考试成绩单扫描件;
3.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等)、各类获奖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4.申请直博的考生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复试办法
(一)复试形式
学院复试采取网络远程面试的方式。
(二)复试时间
学院计划于9月22日进行复试考核。
(三)资格审查
学院对考生资格审查将通过审核考生提交的电子版交验材料的形式进行。
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予复试。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学院将对其资格审查材料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复试内容
1、考生自我介绍,时间2分钟。主要介绍大学阶段思想品德表现、专业学习、外语学习、主要获奖、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情况。
2、抽取专业试题回答。试题涉及的专业知识主要为本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前沿发展等方面。
3、专家问答。
(五)复试要求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考生凭身份证参加复试,主动配合接受身份核查。
2、面试系统为腾讯会议,请考生提前下载腾讯会议软件。
3、设备配置基础要求:电脑1台和手机1部,用于复试,另准备一部电话,用于应急联系。建议考生使用笔记本电脑进行面试,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是普通台式PC电脑,需要另外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可正常进行语言、视频通话功能。笔记本电脑请提前充好电,或直接插上电源使用。考生应配备有线网络、无线网络、4G/5G网络的两个以上,并检查网络是否畅通,建议考生电脑通过连接有线网络参与面试,尽量不要使用多人共享的无线网络,以防面试过程中断网。提前将无关电脑程序全部关闭,特别是微信、QQ等易弹出窗口的软件。手机为智能机、具有高质量视频通话功能。
4、复试环境要求:考生需要选择安静、整洁、明亮、通风良好、网络畅通、手机信号良好、独立无干扰的场所进行复试。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本考生不能有其他任何人员。复试前请考生做好相关检查工作,保证环境符合考场要求。
5、设备摆放要求:网络远程面试主设备,需要正向面对考生,复试全程开启,摄像头正对考生。复试过程中,要求视频中考生双手和头部全程在视频录像范围。
6、个人仪表要求:复试过程中,将实时采集考生图像信息,要求考生复试时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耳机、墨镜、帽子、头饰、口罩等,头发不得遮挡耳朵、面部,必须保证视频中面部图像清晰。
7、复试过程中,连接登录复试系统的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设备须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复试房间其他电子设备必须关闭。
8、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9、考生应按规定时间提交本人资格审查材料和复试补充材料,按规定时间参加网络面试设备及平台测试,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复试要求。
七、录取办法
通过我院预推免考核的考生,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在线提交2027年我院各专业推免生申请,并按照要求进行操作,直至最终录取。学院将根据各专业推免生招生名额,依据复试考核结果及系统报名情况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八、监督复议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联系反馈。
复议联系电话:0551-62919260;联系邮箱:fanju@hfut.edu.cn。
九、学费标准与奖助政策
1.学费标准: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研究生学费标准执行具体见合肥工业大学信息公开网(http://xxgk.hfut.edu.cn/)“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公示表”。
学费如有调整,按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核准标准执行。
2.奖助政策:
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且人事档案按要求到校者,享受0.72万元/年的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按《合肥工业大学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及各学院评审细则执行,具体可咨询相关学院;国家奖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其他研究生奖助政策,可在合肥工业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xgb.hfut.edu.cn/)查询或咨询相关学院。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直博生)具体奖助政策后期见学校相关文件。
奖助政策如有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十、其他事项
(一)学院相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或报名时应主动报备,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招生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将不予录取。
(三)对于未达到推荐高校提出的本科应届毕业学年学业成绩等要求、或拟录取后至入学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推免生,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2027年科研机构(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交叉科学研究院等)并入学院统一招生。
(五)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
(六)本细则由管理与智能科学学院 智能商学院负责解释,所涉及的规定如有更新,以教育部下达最新文件为准。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919260
合肥工业大学管理与智能科学学院 智能商学院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