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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工子女医疗保险及女教职工特殊疾病互助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2-18  来源:超级管理员   查看次数:
 

各部门工会: 
    为减轻教职工对子女健康医疗的后顾之忧以及女教职工因患特定疾病带来的经济和精神的压力,并保持医疗保险的连续性。校工会今年继续对我校教职工子女进行《学生、幼儿团体平安意外伤害医疗及学生、幼儿住院医疗》保险和对在职女教职工进行特殊疾病互助保障工作。 
    一、“学生意外伤害及住院保险” :凡是我校正式教职工子女(幼儿2007年3月以前出生的大、中、小学生)均可参加,每人每年保费40元。 
    二、女教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是省教育工会进行的互助互济保障计划中主要针对女性五类恶性肿瘤所制定的保障计划之一,凡是我校在职女性教工均可自愿参加。 
    1、参加该项保障计划的女教职工每人三年须一次性交纳会费三十元,其中个人交纳十元,校工会补贴二十元。参加互助保障须自愿申请,不参加者不补贴。 
    2、互助费交由省教育工会统一管理、使用。主要用于救助和慰问互助会会员。   
    3、如已参加了意外伤害互助互济的请在表格中注明。 
    4、附合救助和慰问的会员,办理救助金时须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病历以及(x光片、ct片)诊断书复印件(并附病历封页)和本人身份证、互助会会员证复印件,交由校工会负责办理。

 

请我院自愿参保教职工到工会网页下载登记表,填写后于2月27日前交给裴凤(管理楼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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