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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05-23  来源:超级管理员   查看次数: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广大党员心系灾区,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纷纷为受灾地区捐款、捐物。近日,部分基层党组织反映,部分党员希望通过交纳“特殊党费”的形式捐献,用于抗震救灾。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组电明字﹝2008﹞24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党组织表达支援灾区的心愿,接受党员自愿以党费捐款,作为“特殊党费”转送地震灾区。
     二、鉴于抗震救灾工作时间极为紧迫,根据党费工作有关规定,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交校党委组织部代收,由党委组织部填写《支援抗震救灾工作自愿交纳1000元以上“特殊党费”党员登记表》,再交中共中央组织部代转。中央组织部给交纳“特殊党费”的党员出具的《党费收据》由党委组织部转交本人;党员自愿一次交纳1000元以下的“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由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代收后,交至校党委组织部,汇总后统一转交中共中央组织部代转。
    三、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及时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党支部(党小组)。对表现突出的党员,要注意及时收集上报典型事例。
    四、学校将于5月23日(星期五)下午4:00,在校学术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举行“支援抗震救灾‘特殊党费’交纳仪式”,请自愿交纳“特殊党费”的党员用信封装好钱款,并注明姓名、单位、款数、联系方式前往交纳。不能参加交纳仪式的同志可以按照通知提出的方式交纳。
    五、校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551-2901032。
党委组织部
200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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