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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2021年工程博士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1-05-31  来源:闫晓星   查看次数:

一、综合考核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选拔。重点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术水平、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合作精神、身体状况以及外语听、说、读能力等方面等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主要以面试方式进行。

1.形式及要求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本着将考生和教师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的原则,综合考核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由考核专家组对考生逐一考核。面试采用腾讯会议平台进行,会议ID与相关事项将由秘书通知到考生。

2.内容

(1)考生进行自我介绍,介绍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概况,科研、成果、奖励情况,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等,自我介绍时间控制在2分钟以内。

(2)专家组专家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及申请者个人情况,通过口头提问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

(3)考核时间安排在6月3日。

二、录取工作

学院按照考生面试情况对考生综合考核结果进行排序并上报学校,由学校在招生指标范围内确定拟录取名单。

管理学院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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